申請資格說明:
*醫事人員:110.07.01~111.06.30間使用過前方案者,本次新方案仍可再申請六次。 *COVID-19染疫死亡者家屬(含同住者):無須提供死亡證明、與死者關係證明當作依據,只要能確切提供死者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即可。 *若身份同時為醫事人員及染疫者死亡家屬,身份不衝突,最多可申請6+6=1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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