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機構介紹:
本心理治療所在台中成立進入第十二年,服務了數千名台中市與附近縣市的民眾,本所有九名資深臨床與諮商心理師,擁有多方面的專長,包括分析取向個別心理治療,意義取向個別心理治療,性諮商,婚姻諮商,兒童、青少年諮商,心理劇團體諮商等。
二、實習內容:
社區個別心理諮商、社區團體諮商、治療所網路經營、社區治療所經營與行政學習。
三、徵選目的:
提供諮商輔導或心理相關研究所學生全職實習的環境與資源,協助熟悉社區機構之運作,並在實務中整合理論與實務,以培育心理諮商專業人員之養成。
四、申請條件:
1.實習資格:國內外諮商、輔導、心理相關系所之研究生,已修畢諮商心理相關課程至少十八學分以及課程實習及格者。
2.實習時間: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,比照本所專任心理師上班時間(14:00~21:30)之規定出席,每週以到所四天為原則。
3.名額:1-2名。
五、徵選程序:
1.提出申請:郵寄申請相關文件,包括(1)實習申請表(2)個人履歷表(含自傳)(3)實習計畫書(4)研究所成績單(5)大學成績單(6)目前就讀研究所實習辦法,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3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2.資料審核及面談通知:110年1月13-14日為書面審核期,審核後將以電話通知第二階段面試日期。
3.確認實習:面試後,將個別通知面試結果,並協調實習相關工作與計畫,簽訂實習契約。